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内人社发〔2025〕16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市人事考试中心2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名在职工作人员的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材料真实、准确,符合申报条件现将其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吴秀斌蒙古族,参加工作时间:20036月,大学本科学历专业工龄23,现申报经济系列正高人力资源管理师;

2.张付刚,男,汉族,参加工作时间:2003年12月,在职大学本科学历,专业工龄6现申报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

3.赵二乐,男,汉族,参加工作时间:2001年12月,在职大学本科学历,业工龄6年,现申报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

4.裴云飞,男,汉族,参加工作时间:2002年12月,在职大学本科学历,专业工龄6现申报档案系列副研究馆员。

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471-5181202(市人社局人事科)

0471-5180649(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