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市科技局副局长王秀云、规划与平台建设科科长马钦、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科长孙奇,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副高级工程师张国勇做客呼和浩特市政府网与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文艺广播《在线访谈》栏目,围绕近期我市科技创新领域出台的三项科技新政进行全面解读,以制度创新释放源头创新活力,打通科技服务堵点,破解成果转化难题。

""

三项政策“三箭齐发”,覆盖了从原始创新、科技服务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其中,《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聚焦首府“六大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支持科研人员开展战略导向的体系化基础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和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涵盖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等基础学科及其交叉领域,以及围绕首府“六大产业”、未来产业需求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等。在经费管理上,《办法》明确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在监督机制上,强化科研诚信全过程监督,同时对勤勉尽责的探索性项目予以容错。该《办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市基础研究领域管理制度的空白,将进一步优化源头创新生态,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为提升首府原始创新能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制度保障。

《呼和浩特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的现状,与时俱进、主动求变,将科技特派员明确分为农业科技特派员和企业科技特派员两类,精准对接,分类施策,让科技特派员们从田间地头走向工厂车间,实现全域覆盖、全链赋能。其中,农业科技特派员围绕乡村振兴与产业升级,提供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企业科技特派员围绕企业创新发展的核心需求,提供科技型企业培育、促进研发投入等服务。依托《办法》,我市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科技服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科技力量。

《呼和浩特市“先投后股”项目管理办法》是我市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结合首府实际,在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上作出的一项创新探索。其突破了传统财政资金“无偿拨付”的固有模式,构建起“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权责清晰、风险可控”的全流程管理体系,实现了财政资金从“输血式投入”向“造血式投入”的根本性转变,为成果能够转化注入“第一桶金”,助力更多科技成果在首府落地开花。该《办法》重点扶持成立不超过5年、符合首府主导产业方向、具备产业化前景的科技型企业。单个项目财政支持比例不超过申报总投入的50%,最高500万元,实行“行政+技术”双责任人负责制。同时,严格落实自治区科技创新容错免责要求,不以单个项目或单一年度盈亏作为主管部门、受托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考核依据或责任认定依据。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通过线上发布与解读、线下培训与宣讲、多渠道媒体传播和建立长效服务机制等方式,对三项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宣传推广,让这些利好政策从“纸面”走进“地面”,从“文件库”走进“企业端”,真正让创新主体“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