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瑞桐
声明人:朱岩
3、因孔照明保管不善,将2009027039号私有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声明人:孔照明
声明人:肖波
声明人:刘俊丹
声明人:罗来民
7、因他项权利证明:201007822号(抵押人:曹军、抵押权人: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慎丢失。特此公告作废。
声明人: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依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8执22号之五十九执行裁定书、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黑08执22号之五十九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坐落1、佳木斯市原百隆市场房产(产权证号:2016000884号,建筑面积3060.3平方米),(产权证号:2016008885号,建筑面积3071.99平方米),2、佳木斯市泰克宾馆房产(产权证号:2009026613号,建筑面积798平方米),(产权证号:2009026614号,建筑面积798平方米)(产权证号:2009026615号,建筑面积716平方米)转移登记至佳木斯市财政局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9、依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2026)黑0811执恢22号之二执行裁定书、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人民法院(2026)黑0811执恢22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依法将坐落佳木斯市向阳区维新社区(产权证号:2013008320号,建筑面积139.64平方米)(产权证号:2013008319号,建筑面积174.66平方米),转移登记至李云杉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5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