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6130)、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宁农(人)发20269)、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6全市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条件

2026年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农业、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宁人社202484执行。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职称评审办法》(宁人社发〔2022183号)规定,职称系列转评、区外证书确认等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宁人社规字202116号)规定。

二、受理时间

申报人员网上报名时间731日,纸质版材料按照职称申报程序报送。

市级副高级及以上县级正高级职称材料受理时间为83日至817日;其他初级、中级、副高(含双定向)职称材料受理时间为831日至924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纸质材料时须现场拷贝以下电子版材料,请提前整理后拷入UU盘现场拷贝后退回,同一个市、单位、企业拷入一个U):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附件4。命名为申报层级+姓名+一览表+单位简称,如正高+王某+一览表+宁夏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2.申报人所有论文全文word电子版。须与期刊原文完全一致,每篇论文命名为申报层级_论文题目_姓名_发表日期_期刊名称,如正高级_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_王某_202208_自然科学注意连接符号“_”为下划线);

3.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需与人社部门盖章件一致

三、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参加2026年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审验近42022-2025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7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240学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任职年限要求计算。申报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审验近52021-2025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9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00学时。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不再代替公需课学时。

四、职称评审方式

职称评审采用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面试评审等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评审。中级、高级职称评审设置业绩述职面试环节,对专业技术人员拟提交面试答辩的论文、论著或工作报告等资料,先行组织专家进行盲评,并填写高级职称学术成果送审专家评议登记表和汇总表。盲评采用ABC三级评分办法(其中A为质量较高、B为质量一般、C为质量较低),参与盲评专家对资料必须明确给予ABC三个等次的评价结果,并针对资料提出2—3个与专业有关的问题(面试时作为提问的重要参考)。

五、相关要求

(一)审核推荐。用人单位要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出具正式的推荐报告。各县(市、区)农业系列受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查,申报材料不符合的将不予评审。

(二)在评审中,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非本系列(专业)评委会评审范围的;

2.申报材料不符合评审条件规定的;

3.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的;

4.未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推荐的;

5.事业单位不符合岗位结构比例要求申报的;

6.上年度参评未通过且本年度无新业绩的;

7.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8.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评审、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职称评审负责人员需对职称申报资料严格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签字、盖章;所有申报资料由负责职称的工作人员统一报送),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和随意降低评价标准。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人:马思琪

联系电话:0953-2123010   

电子邮箱:nmj2123010@163.com

附件: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6130

2.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宁农(人)发20269

3.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4.农业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所需相关表格

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2026714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