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丽水商会等11家社会组织:
经查,绍兴市丽水商会、绍兴市科技创新促进会、绍兴市物流与供应链协会、绍兴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促进会、绍兴市证券行业协会、绍兴市市场协会、绍兴市土地估价师协会、绍兴市岩土工程学会等8家社会团体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25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之规定。
绍兴市越律先锋普法调解中心、绍兴市普惠企业服务中心、绍兴市就来帮企业服务中心等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25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之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吊销登记证书”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之规定,本机关向上述11家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上述11家单位限期改正。
因多次联系无果,依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在绍兴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上述11家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期限为10日,公告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郦
联系电话:0575-85121089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
邮编:312000
绍兴市物流与供应链协会(绍市民限[2026]第10号).pdf
绍兴市农家乐休闲旅游促进会(绍市民限[2026]第14号).pdf
绍兴市土地估价师协会(绍市民限[2026]第20号).pdf
绍兴市越律先锋普法调解中心(绍市民限[2026]第26号).pdf
绍兴市普惠企业服务中心(绍市民限[2026]第28号).pdf
绍兴市就来帮企业服务中心(绍市民限[2026]第31号).pdf
绍兴市民政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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