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渝医保发〔2021〕34号)和《重庆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渝医保中心发〔2026〕2号)等文件和《重庆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现将定点医药机构变更后的地址公告如下:
定点医药机构变更后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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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机构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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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渡口王昌辉诊所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八桥镇八桥街33-28号(自编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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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渡口朱锡平诊所 |
重庆市大渡口区山河路9号附4号 |
重庆市大渡口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6年7月10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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