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暑期将至,群众短途出行、休闲出行频次大幅增加,电动车、摩托车已成为市民日常出行核心代步工具。为进一步加强暑期道路交通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电动车、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酒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电动车、摩托车交通安全集中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7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二、整治区域
全市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道路、乡镇重点路段、学校周边、商圈商超、居民区、夜市集市等电动车、摩托车通行密集、违法乱象突出的重点路段、重点区域。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车辆
二轮、三轮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燃油摩托车及非标三、四轮电动车。
(二)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1.扰乱通行秩序类: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穿插、乱停乱放。
2.涉牌涉证类:无牌上路、伪造变造号牌、私拆号牌、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无证驾驶、准驾不符、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
3.安全防护类: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超员超载。
4.非法改装类:私自加装遮阳伞(雨篷)、解除限速装置、改装排气“飙车炸街”。
5.危害公共安全类:饮酒醉酒驾驶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摒弃电动车、摩托车等各类交通陋习,自觉抵制危险骑行行为。严格履行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监护管理责任,严守骑行年龄规定,不纵容未成年人违规上路、违法载人、超速行驶。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文明有序通行,做到文明骑行、安全出行、平安度夏,共同携手守护暑期道路交通安全,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酒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7月1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