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至昨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保国到西工区、洛龙区、宜阳县、新安县,就《洛阳市住宅小区治理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
李保国一行先后到西工区通元国际花园小区、洛龙区塞纳春天小区、宜阳县君河湾小区、新安县水岸佳苑小区等地,与乡镇(街道)负责人、社区党支部书记、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物业公司负责人和业主代表等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住宅小区在物业管理服务、网格作用发挥、公共收益支出等方面的问题,并就法规需要重点规范的事项与大家深入探讨。
李保国指出,住宅小区治理是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米”,事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建引领,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社区—小区”分级治理架构,将物业管理与网格作用发挥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网格员“前哨”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实现住宅小区党组织、治理组织和物业服务全覆盖,确保各类住宅小区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立法,立足城市区和县域实际,紧扣公共资源规范移交、公共收益监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兜底服务等堵点痛点,分类细化设定条款,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物业服务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揪心事。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以刚性约束确保法规落地见效,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小区治理带来的新变化,为推动全市住宅小区治理迈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提供坚实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劭春、李书杰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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