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我市已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在开展对照自查后,由其所在区、县(市)提出拟保留意见。经哈尔滨市司法局初审,拟保留9个村(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用镇佟家村
2.黑龙江省尚志市元宝镇元宝村
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道抚顺社区
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绿波社区
5.黑龙江省宾县宾州镇友联村
6.黑龙江省五常市背荫河镇背荫河村
7.黑龙江省巴彦县巴彦港镇沿江村
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平盛街道东福村
9.黑龙江省延寿县加信镇新建村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8日。
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反映。电话:0451-85891125,电子邮箱:2008yfzs@163.com。
哈尔滨市司法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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