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二、办理层级:市、县两级
三、通办方式:异地代收代办
四、申请条件:
【予以批准的情形】单位为职工在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建缴,职工申请将在其他中心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吉安中心。
【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条件,不予批准。
五、办理材料:身份证
六、办理方式:
申请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就近到公积金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提交申请即可。
七、受理模式:
“收件地”窗口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将相关材料流转至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该事项不需要原件归档,无需邮寄原件)。联系方式:0796-8241996。
八、办理流程: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异地通办”专窗收到“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转来的职工信息→业务受理→业务审批。
九、办理时限:异地代收代办1个工作日。
十、办理结果反馈:吉安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十一、是否收费:否
十二、咨询电话:0796-12329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