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企业职工朋友们:
住房公积金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保障,更是每一位在岗职工依法享有的重要权益。为进一步规范用工管理,切实维护职工住房保障权益,目前我市已正式将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条款,纳入上饶市企业劳动合同统一示范文本,以制度化形式明确双方权责,让职工住房权益更有保障。
依法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劳动合同范本增设公积金相关约定后,将进一步推动缴存行为规范化、常态化,从用工源头筑牢权益保障防线,让更多职工能够公平享受公积金政策红利。
按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能为大家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购房时可申请低息公积金贷款,有效降低置业成本;租房、偿还住房贷款、老旧小区自住住房改造等情形下,均可依规办理公积金提取,缓解资金压力;个人账户资金还可按规定计息积累,现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利率高于银行活期存款,在实现资金稳健增值的同时,为改善居住条件积累储备。
在此温馨提示,各位职工在签订、续签劳动合同时,可仔细查阅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条款,关注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约定内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遇到用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未正常缴纳公积金等情况,可通过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服务窗口、拨打公积金客服热线0793-12329等渠道咨询反映,我们将认真做好政策解答与协调服务工作,全力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优化服务举措,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落地落实,用心做好民生服务保障,携手企业与职工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让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好地惠及广大职工。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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