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系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我局可直接适用,不再另行制定相应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