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零售药店定点管理规程》(琼医保〔2022〕15号)和《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后续处理的函》及《海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年度)》的规定,经我中心研究决定,暂停4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并予以公示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6年6月9日至6月11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拨打电话:0898-63830616。
联系地址:定安县定城镇第二行政办公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附件1:定安县解除或暂停医保服务协议零售药店名单
定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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