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7522305
序号 | 权利人 | 继承份额 | 房产坐落 | 房产面积 | 产权证号 | 备注 |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
1 | 智万珍 | 梁效英 | 每套房子继承配偶所持50%遗产份额。 | 一、围场镇桥东北街林管局住宅楼(河东街4号楼三501) 二、围场镇桥东北街林管局住宅楼(2号楼二单元401) | 一、121.72㎡ 二、71.13㎡ | 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围政字第03013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围国用2003第001406号;房屋所有权证号:房权证围政字第07023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围国用(2007)第0591号 | 梁效英、智秀波、智秀涛,智秀永,智秀旭,智秀东前来办理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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