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对龙华二线拓展区深远南路(玉龙路-白龙路)工程拟永久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 ||
项目名称 | 龙华二线拓展区深远南路(玉龙路-白龙路)工程 | 项目类型 | 1-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批准单位 | 深圳市龙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 批准文号 | 深龙华发财〔2015〕125号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 ||
使用林地四至范围 | 详见附件 | ||
使用林地面积 (公顷) | 0.4100 | 使用林地期限 | 永久 |
备注 | |||
二、公示时间
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lh/
(二)实地公示
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华二线拓展区深远南路(玉龙路-白龙路)项目现场。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壹点规划馆;收件人:廖曼;联系电话:0755-23335751;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华二线拓展区深远南路(玉龙路-白龙路)”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longhglj@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龙华二线拓展区深远南路(玉龙路-白龙路)永久用林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4日,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后,按程序报批。
特此公示。
附件:龙华二线拓展区深远南路(玉龙路-白龙路)工程拟永久用林-地理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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