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藏自治区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

《西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

(藏发改环资〔2026〕39号)

详情如下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自治区各相关单位,藏青工业园管委会,各地(市)发展改革委、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西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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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坚参

编审宋键钧

编辑:旦增央珍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