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海螺沟管理委员会社事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暨艺术节各单项竞赛规程》印发你们,本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暨艺术节各县(市)、海管委必须报名参加田径、篮球、足球(男子组)、艺术表演类(合唱、舞蹈)、艺术作品(绘画、书法和综合材料创作)项目,每一名学生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学校)参加体育项目比赛,所有参加体育项目比赛的学生运动员须提交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请各单位(学校)提前统筹做好竞赛组织工作,确保各项目比赛公平、公正、安全、顺利举行。
附件:1.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暨艺术节田径项目报名表
2.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篮球项目报名表
3.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足球项目报名表
4.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乒乓球项目报名表
5.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生运动会暨艺术节艺术表演类合唱专场汇总单(表一)
6.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生运动会暨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舞蹈专场汇总单(表二)
7.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生运动会暨艺术节艺术作品汇总单(表三)
田径项目负责人:黄德建
篮球项目负责人:徐沙尼
足球项目负责人:郝宗山
乒乓球项目负责人:桑多
艺术表演类负责人:杨鸿雁
艺术作品负责人:金武鲆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2月29日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暨艺术节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海螺沟管理委员会社事局、各直属学校。
三、竞赛项目(50项)
(一)初中组(20 项)
1.男子(10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米、3000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远、铅球(4kg)。
2.女子(10 项)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米、3000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远、铅球(3kg)。
(二)小学组(10项)
1.男子(5项)
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实心球后抛2kg。
2.女子(5项)
100米、200米、400米、4×100 米接力、实心球后抛1kg
四、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具有本县(市)学校学籍且符合本次比赛的年龄要求的均可报名参赛,甘孜州体育运动学校(州体校特长班)的学生运动员首先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赛,如不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赛的,由户籍所在地教体部门出具证明后,可代表就读学校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
1.初中组: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16岁及以下)。
2.小学组: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13岁及以下)。
(四)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和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实有人数1:10配备。
(五)各参赛队运动员根据各县情况报名,初中、小学组按设置项目满额报名。
(六)各参赛队每个单项限报2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可兼报接力赛;各参赛队接力项目每项限报男女各1个队(每队限报6名接力赛参赛队员)。
五、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最新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学籍证明,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三)比赛场地器材和设备符合相关规定进行认定之后方可使用。
(四)凡违反体育道德或有不正当行为者,将取消所有后继比赛项目(包括接力项目)的比赛资格。
(五)径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田赛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进行及格赛。
(六)接力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着印有本单位(学校)队名的统一服装,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各单项录取前八名(含接力),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4-8名颁发获奖证书。参赛人(队)数不足 9 人(队)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队)数递减1 名录取名次。不足 3 人(队)时,取消该项比赛。
(二)男、女团体各录取前八名。按照各参赛队所有单项名次得分总分排列名次,如总分相等,以破纪录项数多者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三)各单项名次积分方法:一至八名依次按照 13、11、10、9、8、7、6、5 积分(接力赛项目计分加倍),破纪录加10分。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奖”,“优秀运动员奖”,“优秀裁判员奖”,评选办法按大会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8: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二)各参赛队于比赛前2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方可参赛: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比赛前 30 天以内)。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
4.学籍证明原件(加盖县市教体局鲜章)。
八、经费
各参赛队费用自理。
九、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甘孜藏族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
《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参赛管理
(一)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领队教练负责制。
(二)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须县(市)体育行政部门盖章),在比赛期间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员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各参赛队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剂的教育管理工作, 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发生。
(五)各参赛队如对竞赛结果或裁判判罚有异议,可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诉。
十一、其它
各参赛单位(学校)须为参赛运动员在所在地办理好体检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出现意外事故,均由各参赛单位(学校)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规定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暨艺术节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海螺沟管理委员会社事局、各直属学校。
三、竞赛项目
五人制篮球(男、女)
四、竞赛办法
中小学组:比赛分为A、B、C、D四个小组,每个小组五支队伍,分组以抽签的方式决定(上一届前四名为种子队)。每场比赛开始时,场上始终保持至少2名13岁及以下年龄运动员在场比赛。
五、运动员资格和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具有甘孜州户籍和本县(市)学校学籍,年龄不超过16岁(包含16岁)均可报名参赛。
2.甘孜州体育运动学校(州体校特长班)的学生运动员首先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赛,如不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赛的,由户籍所在地教体部门出具证明后,可代表就读学校参赛。
3.所有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且适合参加所报项目比赛。
4.由参赛单位(学校)统一办理并出具赛事期间(含往返途中)人身意外保险证明。
(二)资格审查
1.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不得同时代表多支队伍参赛。
2.报名结束后竞委会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各参赛单位(学校)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3.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4.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5.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本人身份证,否则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1.小组赛以分组循环比赛取前两名进入第二轮比赛。
2.第二轮比赛采用交叉淘汰方式进行,决出前三名。
3.赛后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
七、报名和报到
(一)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5人。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8: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三)报名时需提交:
1.报名表(见附件2);
2.运动员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反面);
3.运动员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照片;
4.运动员个人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单扫描件;
5.三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八、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比赛监督、裁判员、技术代表由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选派。
九、经费
(一)参赛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赛事监督、技术代表、裁判员相关费用由竞委会承担。
(三)赛事主场记录台工作人员、竞赛工作人员、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委会承担。
(四)为防止意外发生,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参赛的各队运动员均需购买《个人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费用由各队承担或运动员自理。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暨艺术节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海螺沟管理委员会社事局、各直属学校。
三、组别设置
(一)小学男子组五人制(10-12岁)。
(二)小学女子组五人制(10-12岁)。
(三)初中男子组八人制(13-16岁)。
(四)初中女子组八人制(13-16岁)。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24年6月。
2.比赛地点:康定北门体育场、康定中学、康定市第二中学。
五、参赛办法
(一)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海管委社事局、各直属学校组队参赛。
(二)各参赛单位(学校)必须报名参加小学男子组(五人制)、初中男子组(八人制)。
(三)女子各组别报名不足3支队伍的,将不进行比赛,取消该组别的比赛。
(四)遵守与组委会相关单位(学校)签订的所有协议以及组委会发布的各项规定。
(五)承认组委会仲裁机构的管辖权力与效力,接受组委会的管理、裁判、纪律等事宜所作出的决定。
六、参赛人员资格
(一)小学组男子组、女子组。
1.具有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内学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于2012年7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赛。
2.在校在读的运动员可代表学校所在的县(市)参赛(以学籍证明为依据)。
(二)初中男子组、女子组。
1.具有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内学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于 2008年7月 1 日至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赛。
2.在校在读的运动员可代表学校所在的县(市)参赛(以学籍证明为依据)。
(三)甘孜州体育运动学校(州体校特长班)的学生运动员首先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赛,如不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赛的,由原户籍所在地教育和体育部门出具证明后,可代表就读学校参赛。
(四)参赛人员必须由代表球队或其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为其办理医疗险、意外险等,保险有效期覆盖比赛整个阶段(含往返路途中)。
(五)体检证明(须出具近3个月二乙及以上级别医院的体检报告)。
七、报名办法
(一)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3人(含守门员教练、体能教练)、队务 1 人、医务人员 1人。
(二)报名人数。
1.小学男子组、女子组(五人制):各参赛队报名运动员大名单不多于12人,不少于7人。
2.初中男子组、女子组(八人制):各参赛队报名运动员大名单不多于16 人,不少于10人。
(三)各参赛队运动员报名号码为1号至99号,本年度内同一参赛运动员参赛号码不得更改,其中1号必须为守门员。
(四)报名时间:各参赛队须在2024年5月15日18:00,提交盖有本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公章的报名材料。
(五)报名材料。
1.报名表须加盖县(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公章;
2.所有参赛人员(含球队官员、运动员)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所有参赛人员近6个月内标准证件照(1寸白色免冠照片);
4.学籍证明扫描件;
5.参赛单位(学校)为参赛人员办理的医疗险、意外险证明(保险有效期应覆盖比赛各阶段,含往返路途中);
6.近3个月二乙及以上级别医院的体检报告;
7.公平竞赛公约;
8.免责协议书。
八、资格审查
(一)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参赛单位(学校)参加比赛。
(二)竞赛组委会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网络公示接受各参赛单位(学校)和社会监督。各参赛单位(学校)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三)报名截止后将在甘孜州足球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运动员名单。
(四)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应按照谁举报谁举证 的原则,在运动员名单公示期间向组委会提交《申诉报告书》(须 加盖参赛单位(学校)公章,不接受个人申诉),经组委会查实后予以答复。
(五)公示期间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将取消该名运动员参赛资格。
(六)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运动员资格问题的举报。
(七)比赛期间如出现球员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该球队本年度比赛资格、成绩和积分。
(八)运动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九、比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小组赛和交叉赛。
1.小组赛。根据报名情况将队伍分小组,各组队数由抽签决定。队伍按县(市)、学校名称拼音首字母顺序确定抽签先后顺序抽签落位各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小组前2名的队伍进入交叉赛。或根据实际报名队数确定分组办法。(分为:A、B、C、D四个小组)
2.交叉赛。A1对B2;A2对B1;C1对D2;C2对D1。
(二)第二阶段:半决赛。A1B2对A2B1的胜队和 C1D2对C2D1的胜队两队进行比赛;胜出的两支队进行决赛;负的两支队进行三、四名决赛。
(三)第三阶段:决赛。
1.半决赛胜出的两支队进行比赛,决出冠、亚军。
2.半决赛负的两支队进行比赛,决出三、四名。
十、竞赛规则
(一)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2024年四川省校园足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
(三)执行组委会制定的相关竞赛文件,以及根据比赛出现问题做出的其他规定、通知等。
(四)运动员名单确认。
1.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上场参加比赛。
2.五人制:
⑴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上场替补其他队员。比赛中可随时进行替换,但须遵守如下规则:离场队员须由己方换人区离场;上场队员也须由己方换人区进场,且必须在离场队员完全越出边线后方可进场(先下后上原则);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当替补队员踏入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从此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成为场上队员。守门员可以和场上任何队员互换位置,需告知裁判员。
⑵暂停。每队在每半场可向计时员申请一次1分钟的暂停,但须遵循如下规定。球队官员有权向计时员提出暂停1分钟的要求。暂停可随时要求,但只有在本方控球时才给予执行。暂停时,替补队员必须留在球场外。只能在暂停结束时才能替换队员。球队官员不能进入场内进行指导。如某队在上半场未要求暂停,则在下半场也只能要求一次暂停。
⑶罚出队员。队员一旦被罚令出场,不得重新参加该场比赛,也不能坐在替补席上,该队员须离开比赛场地区域。该队可在队员被罚出场满2分钟后,经计时员允许,补充队员入场。如在这2分钟内,其中一队有进球,则引用下列条款:
如场上是5人对4人,较多人数一队入球,则4人的一队可补足第5名队员;场上是4人对4人,虽有入球,两队都不补充队员;场上是5人对3人,或4人对3人,较多人数的一队入球,则只有3人的一队可补充一名队员;场上是3人对3人,虽有入球,两队都不补充队员; 如场上较少人数的一队入球,则不补充队员。
⑷累计犯规。累计犯规是规则第十一章中提到的应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每队在上下半场累计的前5次犯规应被记录在比赛总结报告中。任一队在每半场违反的前5次累计犯规,如果比赛因此而停止:守方队可排人墙防守;所有守方队员至少距球5米;该任意球可以直接得分。从任一队每半场的第六次累计犯规起:在第二发球点踢球,守方队不可排人墙防守;须明确主罚任意球的队员;守方队的守门员须留在罚球区内且至少距球5米;其它队员应在假想平行线(假象平行线为与球相齐且平行于球门线的一条假象直线)后边、罚球区外,至少距球5米,且不可阻挡主踢队员。任何队员都不能提前越过该假想平行线直到球被踢并开始移动。
⑸界外球。界外球在球出界处恢复比赛,发球队员可助跑(任意球罚球也可助跑)。
比赛无越位限制,角球和任意球可直接射门得分换人次数不限,换下可换上,上下半场各队可叫停一次,本方球权时可叫停,叫停上下半场不累计。
⑹比赛双方有一方场上运动员少于3人,比赛将被中止并视人数不足的队伍弃权。
3.初中组(八人制)每场比赛上、下半场限替换5名运动员,换人次数3次,中场休息换人不算次数。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替换上场比赛。
4.初中组(八人制)比赛双方有一方场上运动员少于5人,比赛将被中止,并视人数不足的队伍弃权。
(五)每场比赛官员报名。各参赛队每场比赛限报官员7人,只有完成参与比赛报名登记手续的官员可以报名。
(六)比赛时间。
1.小学组别:采用五人制,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2.初中组别:采用八人制每场比赛时间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七)中止比赛。
如果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 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在正常比 赛时间结束之前,裁判员认为应中止比赛,则应当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1.比赛将被暂停3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重新开始,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重新开始。
2.比赛被暂停30分钟后,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恢复比赛,则可再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后比赛仍不能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中止该场比赛。
3.在中止比赛情况下,联赛组委会应在裁判员做出中止比赛 决定后2小时内决定比赛中止时的结果是否有效,或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是否进行补赛或重赛。
4.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5.如果因不可抗力,比赛被宣布中止,此比赛应优先考虑择期完成剩余的比赛时间,而不是重赛全场比赛,被中止时的比分等情况依然有效。当联赛组委会决定将比赛恢复完成时,具体应遵循如下原则:
(1)比赛从原被中止时的比赛时点恢复,恢复时所有场上球员、替补球员要与比赛被中止时一致。
(2不对替补球员名单中的运动员进行增加、更换。
(3不增加可换人的次数。
(4)比赛的红、黄牌依然有效,被罚出场的人员依然不能重新回到比赛场地参加比赛。
(5)所有与此比赛有关的其他处罚依然有效。
(6)恢复比赛的时间(在随后可预见的时间)与比赛地点由联赛组委会决定。
(7)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后续问题由联赛组委会决定。
(八)比赛取消。
如果比赛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 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而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则应随后采取以下措施:
1.决定重新安排本场比赛前,比赛将被推迟30分钟,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
2.如果裁判员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比赛即可开始,则可再至 多延长30分钟。如果第二个30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开始,裁判员必须宣布取消该场比赛。
3.在取消比赛的情况下,联赛组委会应在裁判员做出取消比 赛决定后3小时内,在考虑体育精神及组织等因素前提下,决定 是否重新安排比赛,或是否采取其他必要行为,或决定延续该比 赛。除非纪律委员会做出其他决定,否则与该场比赛相关的处罚措施依然有效。
4.不可对本规程此条款提出申诉。
(九)替补席与技术区域。
1.比赛时每队替补席共设 16个座席,其中替补球员9人,替补席官员7人。
2.只有正式报名当场比赛的球员、替补席官员才能就座替补席,其他人员不得入座,替补席就座官员和球员必须始终佩戴证件。
3.所有替补席人员必须统一穿着与场上球员和裁判员有明显色差区别的服装装备。
4.主队应使用第四官员席(从四官席面向球场)左侧替补席。
5.参赛队报名时的领队比赛时必须在替补席就座,管理替补 席秩序是参赛队领队职责之一,本方替补席任何人员违纪,都将 可能追究参赛队领队的管理责任,同时也将追究参赛队赛风赛纪第一责任人管理责任。
6.被裁判员罚令出场的教练员,赛后不得出席新闻发布会,但需由领队或其他教练员代为出席。
7.替补席和技术区域严禁吐痰、吸烟(请同时遵守体育场有关公共区域禁烟的规定)。
(十)积分规则。
分区小组赛和总决赛分组赛阶段。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平一场积1分;同一阶段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次按下列条件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总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红黄牌数少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名次。
(十一)比赛装备。
1.参赛队须遵守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各参赛队须上报两套颜色不同的比赛服(一套深颜色,一 套浅颜色),指定其中一套为主场比赛服,一套为客场比赛服。上报的两套比赛服号码在本赛季内不得变更。
3.比赛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5—3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 —15厘米,短裤右腿前面的号码高10—15厘米。
4.比赛服号码必须为1—99号,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须与报名单相符,凡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均不得参加比赛。
5.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须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
6.比赛队员紧身衣和紧身裤的颜色须符合《足球竞赛规则》。
7.场上队长须自备 6 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袖标。
8.有关足球鞋的规定:穿不带金属底、钢钉的皮面足球鞋参赛,必须佩戴护腿板。
(十二)比赛用球。
1.五人制比赛使用4号低弹球。
2.八人制比赛使用5号球。
3.统一使用组委会提供的比赛用球。
(十三)比赛场地。
1.五人制:长25-42m,宽15-25米.球门:宽3米、高2米。
2.八人制:长45-75m,宽28-56米.球门:宽5米、高2米.
(十四)红黄牌。
1.球队官员、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裁判员出示红牌, 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
2.球队官员、运动员累计两张黄牌, 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3.球队官员、运动员在同一场比赛中先得到一张黄牌,后又 得到一张红牌, 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除纪律委员会有追加处罚外),先前的一张黄牌须累计;
4.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分区赛阶段的牌不带入四分之一决赛阶段;
5.除自然停赛和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外,四分之一决赛阶段的黄牌不带入半决赛、决赛。
(十五)弃权。
1.如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注册参赛资格证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则该参赛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2.弃权的处理:
(1)如一方参赛队比赛弃权,则视另一方参赛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实际比分净胜球超过3:0,则以当时实际结果为准。
(2)如双方参赛队比赛弃权,则双方参赛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十一、名次录取及奖项设置
(一)名次录取。各组别录取前三名颁发证书、奖杯、奖牌。团体积分:一至四名按20、18、16、14分计算;五至八名都按12分计算。
(二)各组别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奖。
(三)比赛评选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最佳球员、最佳守门员、最佳射手。
(四)各奖项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十二、经费
(一)参赛单位(学校)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赛事监督、技术代表、裁判员相关费用由竞委会承担。
(三)为防止意外发生,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参赛的各队运动员均需购买《个人意外伤害及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费用由各队承担或运动员自理。
十三、比赛官员
(一)赛区协调员、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长)、裁判员、竞赛官员、技术调研员统一由甘孜州足球协会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进行选派。
(二)赛事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于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因赛前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报到的人员须报赛事组委会批准。
十四、竞赛组委会
(一)负责管理和监督比赛全面工作。
(二)竞赛组委会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和比赛有关要求成立相应工作部门。
十五、兴奋剂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四川省体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赛风赛纪
严格落实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 理的若干意见》(体规字〔2021〕2 号)、《四川省校园足球联赛纪律处罚规定》等要求,凡在比赛中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打架、 斗殴、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育道德和赛风赛纪者,将依 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取消相关单位(学校)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十七、安全工作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四川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办法(试行)》《四川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实施细则(试行)》(川体〔2021〕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完善赛事组织方案、安全风险防范方案、应急处置方案,加强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确保赛事安全有序开展。
(二)特殊情况。如遇客观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或熔断,比赛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十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
暨艺术节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海螺沟管理委员会社事局、各直属学校。
三、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四、参加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办法
1.小学组和初中组参赛队可各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男子5名,女子5名。
2.小学组和初中组参赛队男、女组可各报5名单打,2对双打,2对混双。
3.小学组和初中组参赛各队双、混打项目由本单位(学校)运动员中配对参赛。本队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
(二)运动员资格
1.小学组:以在校学籍为依据。
2.初中组:以在校学籍为依据。
3.甘孜州体育运动学校(州体校特长班)的学生运动员首先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赛,如不代表原户籍所在地参赛的,由原户籍所在地教体部门出具证明后,可代表就读学校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情况制定赛制。
(三)所有单、双打和混打比赛的每场赛均采用5局3胜制。
(四)比赛使用中国乒协批准的比赛用乒乓球。
六、录取名次
(一)各竞赛项目录取前三名。各组别(男、女)报名不足三支队伍取消比赛。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优秀运动员”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按大会统一规定执行。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8:00。
(二)报到时必须出具第二代身份证、体检证明和意外保险证明;必须提交运动员所在县(市)学校学籍证明。
(三)报名表电子档,运动员和教练及领队的电子档照,请分别单独发送。
八、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按《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试行)》有关规定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
运动员暨艺术节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
待定。
二、参加单位
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海螺沟管理委员会社事局、各直属学校。
三、活动内容
(一)本次活动分为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两大项目。
(二)艺术表演类包括合唱和舞蹈。
(三)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以及综合材料创作。
(四)各县(市)教育和体育局、海螺沟管理委员会社事局按照本比赛规程具体要求必须参加所有项目,一律不得弃权和缺席。
四、具体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比赛规则。
⑴合唱专场:各代表队派出小学生参加合唱比赛,人数需在50至80人之间(含指挥和伴奏),可以使用伴奏带或钢琴伴奏。指挥和伴奏需为本县(市)局、海管委社事局、各直属学校学生或在职在编教师,每支合唱队需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为红歌。自选歌曲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学生特点,鼓励原创,服装大方得体,由参赛队伍自行解决。两首歌的演出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形式可以多样,此外,参赛队伍需提交MP3格式的音频电子版(如是钢琴伴奏请备注)。
⑵舞蹈专场:
①各代表队分别派出两支队伍参赛,中小学各一支。
②舞蹈的参赛舞种需排除国标舞和街舞。每个节目的时间应控制在7分钟以内。演员人数应在20至40人之间。鼓励原创作品,服装大方得体,由参赛队伍自行解决。参赛队伍需提交MP3格式的音频电子版。
2.比赛地点:康定情歌广场。
3.报送时间:2024年5月20日前各县(市)局、海管委社事局、各直属学校需提交附件5《汇总单表一)、附件6《汇总单表二》和音频资料发送至QQ邮箱:4699808@qq.com,联系人,李响 联系电话,18990485066。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负责人杨鸿雁,电话:18030919888。
(二)艺术作品类
1.比赛项目划定
⑴绘画:①国画;②水彩、水粉(不透明水彩);③素描。
作品尺寸要求:国画尺寸为四尺三开68cm*45cm、四尺六开34cm*45cm、38cm*38cm;水彩或水粉画、素描尺寸为54cm*39cm。
⑵书法:A.汉文硬笔书法;B.汉文软笔书法;C.藏文书法。
作品要求:汉文硬笔书法纸张为硬笔书法专用纸,尺寸为29.7*42cm;汉文软笔书法尺寸大小分别为横轴(画芯)32*68cm、挂轴(画芯)32*68cm;藏文书法纸张为宣卡纸(熟宣),尺寸为30*50cm。
⑶综合材料:
①拼贴画:以多种材料的拼贴组合来呈现创意与视觉效果。
②衍纸:利用纸条进行卷曲、粘贴等工艺制作出各种造型。
③剪纸:通过剪刀或刻刀在纸上创作出具有民俗特色的图案。
2.参赛范围:
⑴绘画:全州中小学学生。
⑵书法:全州中学学生。
⑶综合材料:全州小学生。
3.参赛地点:康定新城甘孜州民族体育馆旁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
4.评选方法:中小学分开评。
5.活动比赛规则:
初选规则:
各县(市)中小学先初评,提交的美术作品数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国画类作品中小学各精选15幅提交;素描类作品,中小学各精选15幅提交;水粉、水彩两个项目归为一类作品,中小学共精选15幅提交;书法作品,每个类别各精选15幅提交;综合材料三类别共精选幅30幅提交。每位学生仅限参加一个项目。
⑵作品不需装裱,邮寄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逾期将不予参评。初选提交的美术每个类别作品应保持画面的整洁和完整性,需用铅笔在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县名、校名、年龄、作品名、指导教师等信息,(对于国画作品,正面落款仅限短款即年月,背面还是按要求注明相关信息,若未按要求落款,将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将作品原件邮寄至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136号州教育和体育局朱爱华收,电话18919546797,邮寄作品中,还应附带附件7《汇总单表三》纸质档。附件7《汇总单表三》电子档请于2024年5月10日-15日通过教育局办公平台发送至邮箱:912540993qq.com,联系人,金武鲆,咨询电话:18990461248。
⑶艺术作品的初选将由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安排评委专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统一进行评比。入选者将在15个工作日内收到回复,确定终选名单后,州教育和体育局将及时发布通知。
终选规则:
⑴参加综合材料项目比赛的学生可自备相关材料,组委会只提供胶棒、剪纸(红色)、剪刀、铅笔、橡皮、A4纸与克重为200克的素描纸。
⑵综合材料项目中参赛学生自行准备的材料应符合组委会要求,所备材料必须为综合材料相关配件,不得携带半成品。
⑶参赛学生一律凭参赛证参加比赛,所携带的物品要经组委会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场参加比赛。
⑷绘画和书法类项目组委会统一提供毛毡、创作纸张、砚台、笔洗(中国画用)、折叠水桶(水彩、水粉用)调色盘、桌椅,其余绘画与书写工具、颜料、墨汁、画板、画架等需参赛者自行准备。
⑸组委会为终选绘画作品类提供纸张国画为宣卡纸(熟宣、生宣),尺寸大小分别为45*68cm、38*38cm、34*45cm,水彩纸、水粉纸、素描纸尺寸为54*39cm(4K);书法类软笔纸张为卷轴,尺寸大小分别为横轴(画芯)32*68cm、挂轴(画芯)32*68cm,藏文书法纸张为宣卡纸(熟宣),尺寸为30*50cm;汉文硬笔书法纸张为硬笔书法专用纸,尺寸为29.7*42cm。
⑹终选阶段,评比形式将采用现场创作的方式进行,进入终选阶段的参赛学生需基于自己入选的初选作品进行现场再创作,专家评委将根据最终现场创作的画面效果进行评比打分。
⑺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获奖作品统一由组委会收藏,州教育和体育局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赛程安排
初选:5月10日-5月15日
终选:待定
时 间 | 项 目 | 地 点 | 赛 时 |
待定 | 开幕式 | 北门体育场 | |
待定 | 绘画比赛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180分钟 |
待定 | 书法比赛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90分钟 |
待定 | 综合材料比赛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120分钟 |
待定 | 闭幕式颁奖、美术作品展 | 新城体育馆 |
五、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一)集体项目将按照小学、中学两个组别参赛队伍比例设置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为获奖节目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舞蹈还将设立优秀节目创作奖,合唱将评选最佳指挥奖和原创作品奖。
(二)集体项目将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3名。
(三)艺术作品每一项按照中、小学两个组别参加学生人数比例设置奖项,分别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为获奖个人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作品指导教师最多不超过1名。
(四)展演活动期间,组织工作有序、学生参与面广、节目有特色、必报节目不缺项的组织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六、安全须知
(一)参赛单位(学校)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各参赛队领队须与大会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须县(市)行政部门或学校盖章),在比赛期间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参赛队领队须对参赛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扩大影响。各参赛单位(学校)应高度重视本届艺术节活动,注重突出特色,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发展,从多方面提升艺术节的教育效果,使其成为一次有意义的盛会。
(二)明确责任,齐心协力。此次活动规模大,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各参赛单位(学校)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营造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激发学生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根据各单位(学校)的具体节目形式,协调好指导老师,有计划地制定工作进度并把握活动的整体方案,通过积极有效的合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掌握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所有参赛项目一律不能弃权和缺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节目上报工作,包括文字资料、图片资料、音频资料等,确保活动的有序进行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活动进展情况。
(四)严格把控,追求卓越。各参赛单位(学校)应严格审查所报送的节目,精心筛选表演节目和作品,以确保本届文化艺术活动展现出品质卓越,如报送的节目发生著作权、意识形态等方面的问题,将由报送单位(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1: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暨艺术节田径比赛报名表.xls
附件2: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暨艺术节篮球项目报名表.docx
附件3: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暨艺术节足球项目报名表.docx
附件4: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运动会暨艺术节乒乓球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5: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生运动会暨艺术节艺术表演类合唱专场汇总单(表一).docx
附件6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生运动会暨艺术节艺术表演类舞蹈专场汇总单(表二).docx
附件7: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六届中小学生生运动会暨艺术节艺术作品汇总单(表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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