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帮扶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甘孜州特殊困难家庭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圆梦大学,助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北京启明星辰慈善公益基金会设立了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2024年起,每年捐资100万元定向资助品学兼优的特殊困难家庭高中生和当年升入“一本”院校的特殊困难家庭大学新生。为组织实施好2024年助学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甘孜州的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刚性支出困难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家庭的大学“一本”院校新生品学兼优普通高中在籍(学籍)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在校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大学“一本”院校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

三、资助名额

2024年春季学期计划资助品学兼优的特殊困难家庭普通高中在校生100名,秋季学期计划资助考入“一本”院校的特殊困难家庭新生70名、高一新生50名。

四、申请审核流程

1.初选申请。拟资助的大学“一本”院校新生,由各高中学校从当年“一本”录取名单中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特殊困难群体家庭信息数据比对后,提出初评推荐名单;拟资助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中按照学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初步推荐名单。进入初选推荐名单的学生填写《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助学项目申请审批表》。

2.审核公示。审核流程按照初评推荐-县级初审-州级复审-公示四个环节进行。学生申请审批表提交所在学校后,各高中学校组织开展集中评议,签署学校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形成花名册一并报县(市)教育体育局初审(州直属高中学校直接报州教育体育局);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开展初审,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形成县(市)花名册一并报州教育体育局;州教育体育局会同州委统战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州教育体育局官网上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州教育体育局汇总形成全州拟资助名单报送基金会审定。

3.资金发放。基金会按程序审定资助名单后,将助学金直接打入受助学生提供的个人银行卡。

4.时间安排。具体时间节点安排详见2024年项目实施方案(附后)。

五、宣传报道

助学金发放完成后,各县(市)、各直属高中学校要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受助学生励志成长成才故事进行收集整理并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资助育人良好氛围。

六、其他相关要求

1.信息填报务必准确。学生在填报申请审批表时,相关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其中开户行要包括总行+支行+省份,开户人姓名和账号务必填写正确,一定注意核对。

2.严格评审流程。各县(市)、各学校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审核流程进行初评推荐、审核,不得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搞人情资助,一经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2024年项目实施方案

   2.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申请审批表

   3.助学名额分配表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437

附件1:

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

2024年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是组织实施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项目的第一年,为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按照双方协议和州委主要领导批示,结合全州实际,现将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年度计划

全年项目拟分为三个阶段三个批次实施。

(一)第一阶段第一批次。3月1日—4月30日,即春季学期。助学对象为:品学兼优的特殊困难群体家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拟资助学生100名,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计划发放助学金20万元。

(二)第二阶段第二批次。8月1日-9月30日,即高考录取与大学新生入学时间。助学对象为:特殊困难群体家庭大学“一本”院校新生,预计资助学生70名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10000元,预计发放助学金70万元左右。

(三)第三阶段第三批次。9月1日-10月30日,即秋季学期。助学对象为:品学兼优的特殊困难群体家庭普通高中高一新生,预计资助学生50名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预计发放助学金10万元。具体根据第二批次资助情况确定,如果第二批次已将全年资金用完则不再实施第三批次项目。

二、实施流程

(一)宣传组织。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向相关县(市)和州属高中学校下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项目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县(市)和学校面向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学生积极申请填报《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申请审批》。

(二)评选推荐。学生向所在高中学校提交助学申请,相关学校初评形成助学推荐名单报县级教育部门初审,县级教育部门初审汇总上报州级教育部门,州级教育部门会同州委统战部等部门进行复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拟资助名单报北京启明星辰慈善公益基金会审定。

(三)资金发放。拟资助名单经北京启明星辰慈善公益基金会审定后,由基金会按相关流程将助学金直接打卡发放到受助学生个人银行卡。

三、具体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第一批次

3月1日-3月17日为学生申请时间,3月18日-3月22日为学校初评推荐时间,3月25日-3月29日为县级初审时间,4月1日-4月5日为州级复审时间,4月8日至4月12日为公示时间,4月15日-4月25日为基金会审定时间,4月30日前完成第一批次助学金发放。

(二)第二阶段第二批次

8月1日-8月14日为学生申请时间,8月15日-8月21日为学校初评推荐时间,8月22日-8月28日为县级初审时间,8月29日-9月6日为州级复审时间,9月9日至9月13日为公示时间,9月16日-9月25日为基金会审定时间,9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次助学金发放。

(三)第三阶段第三批次(视第二批次申报后的结余资金确定)

9月1日-9月13日为学生申请时间,9月16日-9月20日为学校初评推荐时间,9月23日-9月27日为县级初审时间,10月8日-10月11日为州级复审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8日为公示时间,10月21日-9月25日为基金会审定时间,10月30日前完成第三批次助学金发放。

四、资料收集归档

年度项目实施完成后,州、县(市)、校三级分别收集整理助学相关图片、表册、宣传报道等资料,形成助学项目专卷归档。

        甘孜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4日


附件2:

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申请审批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用

填表时间: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籍  贯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就读学校及班级


须提供申请人本人账户信息(仅限中农工建交五家银行)

开户名:

开户行及支行名称:

账  号:

家庭困难类型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⑵低保家庭学生□⑶特困供养学生 □⑷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⑹烈士子女 □⑺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⑻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   £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上一学期(或学年)学业成绩

班级总人数人,班级排名;年级总人数人,年级排名位。

所在学校

推荐意见

(盖章)

县(市)教育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州级教育、统战

部门会审意见

(盖章)


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拟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花名册

学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困难

类型

就读学校

及班级

班级和年级

排名

银行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及支行名称账号

受助

金额

联系电话

本人签字





































































































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申请审批表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用表)

填表时间: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籍  贯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录取院校及专业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须提供申请人本人账户信息(仅限中农工建交五家银行)

开户名:

开户行及支行名称:

账  号:

家庭困难类型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⑵低保家庭学生□⑶特困供养学生 □⑷孤£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⑹烈士子女 □⑺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⑻城镇特困职工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低保边缘户家庭学生   £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原就读高中学校推荐意见

(盖章)

县(市)教育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州级教育、统战

部门会审意见

(盖章)


甘孜州乡村振兴助学专项基金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花名册

学生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困难类型

录取校及专业

银行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及支行名称账号

受助

金额

联系电话

本人签字


















































































附件3:















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学校特殊困难群体学生统计表及助学名额分配
学校合计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残疾人     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分配系数分配  名额
康定中学861426214192521911421793110.02521
         高三29314823583705163210

州高级中学53026931310160111501045210.02513
高三1698504254401051301

康北中学725360613827713282630000.01510
         高三273142242105205011000

康南中学72240565620633294934300.01510
         高三216122132521225221300

康定市藏文中学235112168831231117000.0153
         高三115471254900111800

康定市二中17079243533030122000.0152
         高三00000000000000

泸定中学467204234411851611072100.02511
         高三17378001544013032900

泸定县二中3271692518842250237100.0154
         高三1276413632124011210

丹巴高中302176336468032545500.0154
         高三1266832317201032430

九龙高中43819775171287063266000.0156
         高三1587220349402022400

雅江县中学3922323109110612459100.0155
         高三121731133521011300

道孚县中学12474311322000110000.0152
         高三3924111910000200

炉霍县中学2861413649210241219020.0154
         高三92490122741102302

甘孜县中学3801641341674262519300.0155
         高三89351014510100410

合计596730084491157180812416742276518227
100
         高三199110071524506014072952717763

说明:省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系数增加了10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