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5〕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文本.pdf

  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图件.pdf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5331

(此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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