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教督通〔2013〕 10 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市直各学校:

现将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督查中小学校暑假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13〕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暑假期间,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要联合开展督查,组织责任区督学到相关学校进行实地随访督导,严格杜绝中小学成建制补课现象发生。

2、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向社会公布补课举报电话。接到举报电话后要求相关部门联动,及时对违规补课情况进行查处。要求对查处情况及时报告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并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3、各市直学校接受属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禁补督查和责任区督学的随访督查。

4、暑假期间,区县(市)教育督导室需每周填写“2013年暑假补课专项督查工作动态表”(见附件),由区县(市)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并以传真方式每周五下午4:00之前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传真:0731—84899744)。

4、请各区县(市)教育督导部门于8月29日前将本项重点督查情况形式书面总结连同电子稿,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联系电话:0731—84899744

电子邮箱:dangdang6868@sina.com

附件:1、《关于督查中小学校暑假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13〕39号);2、2013年暑假补课专项督查工作动态表

二O一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