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民办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按照酒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酒泉市民办学校年检评估细则评分表(试行)》,在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民办学校进行评估检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通过资料审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481所民办学校进行复评认定,2021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如下:民办普通高中2所(合格2所);民办职业高中1所(合格1所);民办幼儿园83所(优秀21所,合格56所,基本合格3所,终止办学3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395所(优秀56所,合格304所,基本合格10所,不合格3所,终止办学22所)。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在选择民办教育机构之前务必先查看相关证件,谨防上当受骗及不安全事故发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无证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咨询电话:2614570。
酒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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