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宁夏财政厅会同文化和旅游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请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途径如下:
1.电子邮件:nxcztjkwc@163.com
2.传真号:0951-5069382
3.信函邮寄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路416号宁夏财政厅教科文处(邮编75000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日。联系人:马海涛 联系电话:0951-5069399。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5年10月27日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